但我没有停下。

我开始洋洋洒洒地写了起来。

“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此乃圣人治国之大道,然,世人多有误解。所谓‘民贵’,非是溺爱,乃是‘贵其用’也。天地万物,皆有其用。”

“草木之用,或为药石,或为薪柴。牛羊之用,或供耕种,或充庖厨。然则,人之用,为何?”

我的开篇,引经据典,乍一看,似乎是在为题目的“牧场论”寻找理论依据。

“窃以为,人之大用,在于其‘心’。喜怒哀乐悲恐惊,七情六感,皆是天地间最精纯之元气。若能善加引导,使其勃发,则上可奉神明,下可安社稷,此方为‘牧民’之最高境界也。”

我将“吃人”的理论,偷换概念,包装成了一种“为国为民”的崇高理论。

“然,如何引导?强取之,则民心易折,所得亦不过是残渣碎屑,下品之选。故,当以王道行之,以德化之。”

写到这里,我笔锋一转。

“欲使一州府,‘悲声不绝’,何须三年?只需一策,便可功成。然,此‘悲’,非小民一家一户之私悲,乃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之大悲也!”

“为君者,当自降身份,与民同苦。开仓放粮,解民倒悬。以仁政治之,以信义抚之。不出一年,民心必附,甘为君死。”

“此时,君若为国事而忧,为天下而悲,则万民必感同身受,随君王一同悲泣!此情此景,万民同悲,其声动天,其势撼地,所聚之‘悲意’,岂是寻常手段所能比拟?此,方为上上之选,王道之‘牧’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