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刚到雅典那天晚上遇到的佣兵,就是他将老鼠带到亚当面前的。
顿时,有那佣兵这么一折腾,整个酒馆又热闹了起来。喝酒的喝酒,打牌的打牌,唱歌的唱歌,该和妓女打闹的,他们还继续和妓女打闹。
显然,他们刚才是对亚当和银铃抱有警惕性,现在有人接待了,自然该干嘛干嘛去——这里的人,恐怕都不是什么上得了台面的人。
穿越拥挤的人堆,亚当和银铃来到那佣兵所在地桌子,坐了下来。同桌的还有两个大汉,这两人看起来魁梧至极,拿杯的手上,亚当看到常年持刀长出的老茧。
亚当和银铃刚一坐下,只听那佣兵朝着吧台猛地招手:“嘿,伙计!来两桶啤酒!还有五斤牛肉!”
那吧台的酒保冲着他一笑:“莫尔卡,又找到凯子啦!”那嗓门很大,大到整个酒馆里面的人都能听到。
顿时,整个酒馆里的人哄堂大笑,有几个笑得几乎喘不过气来。
那莫尔卡却面不改色,丝毫不在呼,故作抬头挺胸的模样回敬道:“我能找到,那是我本事!”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
亚当陪笑着,眼睛注视着他。
这个男人,很不一样。记得当时他还接下了自己丢过去的金币,虽然不是全力,但普通的人类不太可能稳稳接住。要知道,当时亚当的本意就是用金币打他的脸。
一场哄闹之后,酒馆的酒保送来了两小桶啤酒和两个杯子,大概有十升左右的分量。亚当掏出几个银币付了酒钱。
“你知道老鼠在哪里吗?我想找他。”亚当单刀直入,注视着正在帮自己倒酒的莫尔卡说。
莫尔卡犹豫了一下,说道:“奇怪了,今天没看到他啊。”说着,他将倒好的酒送到亚当面前,又伸手拿银铃的杯子。
“老鼠?听说今天被人打了,应该在家。”同桌的大汉边嗑花生边说。
“被人打伤了?”莫尔卡抬起头来,将倒好的酒送到银铃面前。
“是的,听说下午在市场被五六个人围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