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城虽小,集市上的东西却很丰富,小半天的功夫,锦绣已带着秦青买了三条各色襦裙,胭脂水粉五盒,珠钗镯簪各式十样。秦青道:“这么多,我银钱不够用。”
锦绣说:“不妨,白泽有钱,反正那些钱都是莺莺燕燕借着买画的名头给他的,用出去我舒服。”
秦青打心眼里佩服白泽,打心眼里更加佩服锦绣。
打扮的东西买齐了,锦绣开始传授经验。
“这几件衣裙,我觉得你先穿粉色的,好像没见你穿过粉色的,因此这样一穿定会让云兮眼前一亮。唔,胭脂用这盒,搽着水灵。珠钗就戴这套,大方中透着秀美,秀美中显现俏皮。嗯,真好看,要是他不对你动心他就一定是喜欢男人。”
锦绣满意地看着秦青,看着看着又皱起了眉头:“总觉得哪里不对…啊,气质!”
秦青一向觉得自己最大的气质就是没有气质,因此也从来不纠结于气质这种东西。锦绣托着下巴又比划了一会儿,眉头才终于拨云见日般舒展开来,一根手指伸
出来对着秦青的额头点啊点的:“你啊,不够嗲。男人这种动物都喜欢温柔的女子,比如,比如诏兰那样的。”
秦青想起云兮手里捏着诏兰送他发带时的情景,觉得锦绣的话很有道理,问到:“所以呢?”
锦绣走过来把秦青的手指掰了半天,掰成一个兰花指的模样,道:“嗯,这样就可以了。再一个,声音要温柔,轻一点再轻一点,就像那种什么…哦对了,丝绸拂过的感觉,让人心里酥酥痒痒的。”
秦青奇道:“也没见你温柔过,白泽不照样喜欢你吗?”
锦绣眼睛一瞪:“谁说我不温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