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里拉.盖维奇来说。
也许一千万美元的确不算什么钱。
对陈也是一样,也许一次的挥霍都不止这些钱。
可是如果是在生意场上,那么就是分毫必争。
两个律师团队也许争执了几个月的时间,就是为了那0.1的利润。
这在商场上是非常普遍的。
所以里拉.盖维奇不可能真如表面看起来那么的无动于衷。
陈同样如此,如陈和史蒂文、拉斯法投资的电影。
他们三人可以彼此互送几百万美元甚至上千万美元的礼物。
可是在票房分成上,哪怕是一分一厘,都不可能少支付。
因为那是商业投资的底线,今天少一厘,也许明天就会少一个零。
当然了,里拉.盖维奇之所以交给陈处理。
主要还是想卖给陈一个人情。
或者说是还人情给陈。
他们两个也算是过命的交情。
毕竟当初他可是坠入地狱。
陈直接杀进地狱里。
那时候起,他也明白了陈的恐怖。
他更清楚,有这样的盟友和朋友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
当然了,一千万美元的欠款是另一回事。
如果有机会的话,他也不会放过从新社研究所那里讨回欠款。
他用这次的事情卖陈人情不代表他放弃那一千万美元。
“要不要去那个研究所看看?也许能够找到什么线索也不一定。”
“距离这里远吗?”
“不算近吧,事实上我也没去过。”说着,里拉.盖维奇扭头看向旁边的仆人:“去把梅林叫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