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太阳很好,山壑里晨雾早早就散尽了。
利用篝火熏起的浓烟,吓退了成群的大灰狼,猎人香椿儿便领着花毛小子尽快地转移了,他们穿过一片山坳,攀上一道山脊,又沿着那条逐次升高的山脊线,登上了一座山峰,从那里可以居高临下地俯瞰脚下的山川,那一柱浓烟袅袅升腾的地方,就是他们刚刚撤离的战场。
就在那一块凸起的山岩上,猎人驻步不前了。
花毛小子不知道那猎人想要干什么,见到他盘桓许久,一直没有继续前进的意思,便也找了一块平整的石头坐了下去,在一边耐心地等待着。虽然,那猎人在睡梦中每次都回应了花毛小子的呼唤,证明他就是香椿儿,是花毛小子同父异母的哥哥,可花毛小子依然认定他是自己的敌人,因为他杀死了那只三条腿的老虎,而且正在对大山里的生灵们构成极大的威胁。只是花毛小子一直下不了手,因为他长的太像自己的老爸了,爱屋及乌,爱父及兄,人心都是肉做的,总有丝丝牵连,酸楚难言,恻隐万千,左右为难。花毛小子在大山里跑了一夜,最后还是回到了猎人的身边,那不仅仅只是为了参加一次野火烧烤的盛宴,主要还是割舍不下那一堆温暖而又神奇的篝火,其次也是为了贴近观察香椿儿,想知道他到底是个什么人,然后再决定自己应该怎么做,替天行道,大义灭亲,或者各行其道,放他一马。只是,一群不知好歹的大灰狼跑出来搅局,居然向人们发起了进攻,花毛小子和那个名叫香椿儿的猎人就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不知不觉地结成了同盟军,有声有色地打了一场篝火阵地保卫战,那份热闹,那个激情,那种开心!这一仗打下来,花毛小子丢掉了自己的麂皮战裙,那几粒用起来得心应手的宝贝鹅卵石,还有猎人后来馈赠的那半拉烧烤野兔,最后变成了精光屁股,赤条条来去无牵挂,可心里还是觉得异常兴奋,因为,花毛小子和猎人香椿儿并肩作战的结果,不仅让他认识到那一堆篝火对于保家卫国的重要作用,而且最最关键的是让他发现了一个秘密,一个尤其令人开心的结果,原来那篝火居然也有种子,可以自由取用的!
篝火的种子,就是猎人向他展示的那只打火机。
那打火机,此刻就装在猎人的衣兜里。
就为了那只打火机,那一份篝火的种子,花毛小子这会儿更舍不得离开猎人香椿儿了。
花毛小子的两眼一直不错眼神地看着猎人,留意着他的一举一动。
猎人香椿儿当然也知道那小野人在看他,心里很有几分得意,感觉有人把自己当成天神一样崇拜,相信任何一个普通人都会脑袋发热,两腿发飘,不由自主地昂首挺胸,龙骧虎步,在这种情况下,就连孔雀都会开屏,猩猩也会作态,装模作样是情理中事,不痛不痒那就有悖常理了。猎人的心里还有一个小九九,那就是想让小野人当伙计,做奴才,而自己当老板,做老爷,要达到这样一个目地,当然可以用金钱收买,也可以暴力强迫,但是那些都是下策,很难和谐相处,无法长治久安,而最佳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让小野人对自己敬若天神,诚惶诚恐,只求报效,不思索取,心悦诚服地追着自己的屁股跑,那不就包赚不赔,万事大吉了?猎人果真是一个现代人,出门打工十多年,顶真没赚几个钱,只是饱经世态炎凉,粗通人情世故,当然还远远地达不到那种厚脸皮黑心肠的精品程度,只是泛泛地知道了一些攻城为下攻心为上的道理,至于精神可以变物质,愚民足以安天下,这些道理差不多已经上升到哲学的层面了,猎人只是似懂非懂,夹缠不清,也就顾不上太多了。
猎人忽然伸长脖子,这是有了一个重大发现。
山坳里篝火笼烟,居然一改先前的形态,不再是很有规律地随风飘游,却忽然变得烟飞灰扬,杂乱无章,而后渐次淡化,就要熄灭了。
猎人立刻倍加警惕起来,在山石上踮着脚,探着身,咬着牙,嘬着嘴,极力要开拓自己的视野,想透过山坳里那些大树的树冠,看清楚先前的那一处篝火营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终于,猎人如愿以偿地看到了一些活动的人影,并且立刻做出自己的判断:正是那一伙对头星,他们追上来了,正在扑灭野火!
花毛小子也看出名堂,知道就是那伙鸣枪追击猎人的人们,只是不明白他们在干什么,为什么要扑灭篝火呢?那不是一种最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吗?既然是好东西,就让那篝火一直燃烧下去,不是更好吗?除非,他们和猎人一样,也可以对篝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拥有一份篝火的种子?不肯让野火一直烧下去,是怕那野火被山风鼓动起来,会毫不留情地烧光了大片的森林?可猎人为什么就不管这些呢?他们和猎人绝对不是同类人,好像相互有着根深蒂固的矛盾,见面就会打起来,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大山里的万千生灵形形色色,彼此都可以和谐相处,这些穿衣戴帽的人类看上去大体也都差不多,为什么一定要争强斗狠呢?
花毛小子使劲挠头,可越挠越犯糊涂。
猎人又招呼他上路了。
猎人说,又是那帮子公家人,这会儿正在荡平篝火,等会儿收拾停当了,保不准还要追上来。咱们民不与官斗,弱不与强敌,只有趁早开溜了,跑的越远越好哇!
花毛小子置若罔闻,他犹犹豫豫,还有很多心思没有想明白。
猎人光火了,说你他妈的还磨蹭什么?不想要命了是不是?不知道咱们是干啥的?咱们就是那个偷猎者,也叫盗猎贼,抓不住保准发大财,抓住了那就要蹲大狱,这道理你明白不明白?要想健康快乐并且光彩照人地活着,你就要充份地发挥两条腿的功能,三十六计,逃跑为上,留得火铳在,不怕没财发!
这猎人有了发威的地方,训斥起人来也是一套一套的。
花毛小子悄悄地叹了口气,心里倍加郁闷了,这都是谁跟谁呀?自己生在仙人洞,长在大山里,渴了就喝一口山泉水,闷了就吼一声野狼嗥,打从根本上算起就是一个闲云野鹤自由民,怎么忽然就被不明不白地拉上贼船,变成一个盗猎贼了?还有,那乱套近乎的猎人哥哥,你其实也明白自己在和一个小野人打交道,怎么就不知道敲敲脑袋醒醒神,人家自由自在的小野人凭什么就一定要通晓你的语言,任凭你在这里胡说八道?
花毛小子愤愤然,但也只是哼哼鼻子,最终还是服从命令。
这样的结果,也足以让那猎人忘乎所以,得意洋洋了。
猎人扛着猎枪,引着小野人,顺着一条延伸向遥远的山脊线,又出发了。真正的山里通,不是钻山沟,就是走山脊,山沟沟那是水流消涨勾勒出的脉落,而山脊梁却是祼露的山岩连成的坦途,这样走的消停,行动自如,不仅鲜有蒺藜和荆棘,而且也避开了茂密的丛林,横生的藤葛,还有种种防不胜防的毒虫,比如草虱子,山蚂蝗,毒蜈蚣,以及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蛇类。不到万不得已,谁都不会硬着头皮往刺窝里钻,这不仅仅是万物之灵的人类,就连大山里那些比较强势的野生动物们也都深谙此道,行走坐卧,自有分寸,不肯擅越雷池半步。
中午时分,他们折下山脊,钻进一条深深的山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