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蒂的门是粉红色的,真不知道什么人才会想不开把门染成粉红色,就像在告诉门外的客人,里面可能全部都是hellokitty。我敲了很久的门都没有人开,正当我准备砸门的时候,一位男士上来了。
“你找凯蒂?”他看起来不像是这里的人,但是我不明白他怎么会一眼看出来我是来找凯蒂的。“我是她的室友兼,叫我詹姆斯吧。”詹姆斯是名职业作家,他因为稿子不合格所以在酒吧喝酒,就在哪里认识了凯蒂,然后是顺理成章的酒后必修课,凯蒂邀请他住过来,并且不收他的房租,这无疑是全纽约最好的房子了。
“她一个月几乎不会来,只是偶尔想起我才回来。”詹姆斯耸了耸肩,“你知道,她那么有名的人,应该在哪个酒店都有预定的房间吧,所以我感觉我就想是一个被请过来的看门口人。”找不到人,我感到很泄气。
不过更让我感到绝望的是,艾利克说的,如果我不在今天找回凯蒂我就等着打包走人吧,我还不想丢了自己的工作。
“不过我知道她常去的酒店名字。”詹姆斯从口袋里找了半天,才找到了一支笔,然后实在找不到纸的他,居然直接在我手上写下了地址。在找到凯蒂后我一定灭了他。这是我好不容易才腾出时间保养的手。
纽约皇宫酒店。我认识这里的经理。托夏洛蒂的福。
我叫了一部林肯城市轿车送我去纽约皇宫酒店,然后用我从卡尔?莱曼的口气去问前台服务人员凯蒂是否有来过这里。
“抱歉,我们这里有很多叫凯蒂的,请问您问哪一个。”
这个,我怎么会知道是哪一个呀,艾利克有没有说,而且刚刚艾利克出去的表情铁青铁青的,我才不想打电话去自讨苦吃呢。
“是那位凯蒂小姐吧。”我认识的经理出来了,不会是我的态度太恶劣,前台报警了吧。“她今天是来过,还带来了一个男人,不过刚刚已经出去了,你如果对那个男人有兴趣我可以给你房卡。”
“没兴趣,不过如果她再不出现,慈善晚会和我都完了。”
“你去《vogue》附近的星巴克找找吧,她通常回去那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