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爱好

红云和镇元子的关系同稚凤和玉晨的关系十分相似。硬要说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前者还没官宣,而后者已经拜了天地。

虽然两位大能嘴上没承认几次,但在明眼人里,五观庄的大佬和天地间的第一朵红云是一对儿的事已经板上钉钉了。

毕竟紫霄宫听道的那几千年里,红云挨着镇元子而坐,累了困了往人家身上一靠,饿了渴了接受镇元子的投喂,就连给玉晨的回礼都是从镇元子身上掏出来的。

说他们两没jian情?

谁信啊?

都同居上万年了。

你换个仙搬进五观庄试试?

分分钟被打得比日后毁了人参果树的大圣爷还惨。

真当地祖之仙是个自给自足、超凡脱俗的老好人啊?

《西游记》里,观世音的那句“我尚且敬他三分”可不是说来好听的,而是实打实的敬畏。

不过话是这么说,等真正进到五观庄里后,稚凤对镇元子的好感那是增增增得往上冒。

如果要详细描述一下稚凤当时的心理活动,那便是:【确认过布局,是同为吃货的道友。】

是的,你没看错。

高贵冷艳到对红云以外的任何修士都不假辞色的镇元子,其本质就是个吃货。

而且还是史诗级的那种。

毕竟是差点把大圣爷下油锅炸了的地祖之仙嘛!

若要论在吃方面的道行,与三清同岁的镇元子肯定是稚凤的前辈。

所以当稚凤带着作为见面礼的几罐调料品同玉晨一起抵达五观庄时,红云发誓他从镇元子的眼睛里看见了一丝期待的光芒。

甚至镇元子的嘴角都上扬了几分。

“通天师兄。”带着伏羲先到的女娲起身给玉晨见礼,目光落到稚凤身上时顿了一下:“这位是……”

“我的道侣,元凤之子稚凤。”

“原来是师嫂啊!”女娲给元凤见礼道:“妾身乃不周山修士女娲,德蒙道祖厚爱,被收为紫霄宫的记名弟子,因而与三清以师兄妹相称。此次见面突然,未曾给师嫂准备见面之礼,还望恕罪。”

“女娲道友多礼了。”难得正经样的稚凤虚扶了女娲一把:“既然不才被女娲道友称一声师……嫂,那应该不才给女娲道友见面礼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