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七章 小子秦牧

玄幻之最强老爹 阿南 974 字 2024-05-20

小子秦牧

千年的时间,对巫妖二族而言,不过是漫长岁月中极短的一个插曲。可是人族一生不过百年,即便洪荒世界天地灵力充沛,人之寿命也不过百年余下五十。

而这一千年,人族有巫妖二族护道前行,可谓是繁衍迅速。从昆仑山八百人到如今几乎遍地都是人族身影。

而巫妖二族,引入人族之后,亦是人丁兴旺。巫族族内通婚无法正常生育后代之后,但巫族与人结合产生的后代不仅拥有巫族的血脉之力,还拥有人族的可怕天赋。

因此,巫族竟然隐隐有重回巅峰的迹象。只是为了区分,将这种后代称之为夸父。

而这一日,大地之南一座城镇姑胥。出现了一个小子。

那人模样清秀,算不上英俊,更算不上风度翩翩

。普普通通甚至还有破洞补丁的麻衣布绳,像极了从远古森林逃出来的猎人。

只是若真是猎人的话,估计也是个新手。因为,这个小子身材并不强壮。这样的身材当一个猎人可就完完全全是那些洪荒野兽的口粮了。

毕竟一只洪荒野兽就高达十米,每一个步子都能引起地面的震颤。

姑胥城。这个由夸父一族用双手亲手搭建的城镇,到了如今已经完完全全成了这片大地上首屈一指的人类聚集地。

在姑胥城内,你可以买件合适的衣服。正如现在凛冬将至,一件虎皮大衣能让你安然度过。

而其中若是遇到好心的夸父,卖给你的虎皮大衣是虎王的皮毛,那又何止是挨过这个寒冬。

虎皮大衣,即便是最普通的大老虎,披在身上也暖和至极,还能用来铺床当被子,比之后世所谓的棉花不知舒服多少。

这个走进姑胥城的小子自然就是秦牧了。鸿钧大

梦一场,不知何时才能苏醒。千年天数已过,人间所能留住的仙人最高也仅仅只能是金仙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