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邀请

“是是是!我老娘就是英明,凭他楚家人再聪明也不会想到您会给他们来这一招。”

夏振林继续给李桂花灌迷魂汤,这是打小练出来的本事,三兄弟当中就属他最能,练得炉火纯青,把个李桂花给哄的一心一意只认他,连其他两个儿子都不认。

“只要这次能把楚家那小子给拿下,往后您在我们家就是吃香的喝辣的老佛爷。娘!你明天可得好好把握。”

“啪!”

被儿子一哄,李桂花笑了起来,假意在夏振林的头上轻轻的拍了一下。

“我才不要做那老佛爷呢。那个败家娘们儿可把我们老百姓给坑苦了。我只要你以后给我养老送终就行了,别的都不指望。”

“那必须的。”夏振林把自己的胸脯拍得梆梆响,“你是我娘,哪怕没有办成这件事,给你养老送终那也是天经地义的。”

母子两个一路聊着,憧憬着明天所计划的一切。

第二天,叶凤仙早早地起来了,弄了好几种早饭,就怕刘晓琴楚博明夫妻吃不惯他们常年都在吃的番薯米稀饭。

八零年,还没有分田到户,农民们还是吃不饱。但比起五八年的大饥荒那已经是好多了,那时候连山上的树皮都啃光了。别说番薯米稀饭,就连番薯藤都被吃的半截都不剩。

这个年代已经能吃饱了,但不能顿顿大米饭,总是要掺些番薯米,高粱米,荞麦面什么的杂粮。到了出南瓜的时候,全村人吃的最多的就是南瓜饭。一大家子人,切一个大南瓜,煮熟了以后再倒入一碗饭。

其实里面的饭粒不多见,全是南瓜。

有大白萝卜时做的就是萝卜丝饭,有大白菜就做白菜饭,有芋头就做芋头饭。

反正为了省点大米,几乎是出什么就做什么饭。番薯米是晒干了的,一年到头都可以吃,能有这样的稀饭其实已经是很不错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