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软糯外表粗狂的熊宝宝,是外门弟子中的一大乐子,而外表软萌内里却是个小魔王的凌晓晓,却是外门弟子心目之中当之无愧的小魔王,甚至比起那些执事长老还更要可怕一些。
凌晓晓此时却在望着远处,眼眸之中闪烁着光彩,
内心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听见了熊宝宝的大吼声,没好气的垫着脚在他的后脑勺上敲了一个板栗:“小点声音!”
“可是我怕小声了,师兄会听不见。”熊宝宝委屈的说道,闲下来的右手摸了摸后脑勺。不过瞧见唐枫看了过来,不一会又咧着大嘴笑了起来。
“你师兄又不是傻子,元丹境的修为,能看不见你这傻大个矗在这?!”凌晓晓没好气的说道,随后也回身看向唐枫,扫视了一眼唐枫后,先是脸有些红随后又喃喃道:“骚包!”
今天唐枫穿了一件粉色的侠士袍,两边的袖口紧紧束缚,臂膀和胸前的肌肉撑起标准的雄性身架子。看起来帅气之中不失霸气,骚气的同时又带着一些英气,是的,这两句是唐枫的自我评判。
这衣服是花了十六积分在宗门的裁缝铺兑换的,不过唐枫觉得这分花得值,人靠衣装马靠鞍,不打扮得英俊潇洒帅气逼人,怎么去不战而屈人之兵?之所以选择粉色,也是唐枫深思熟虑之后做出的决定。
其实在原先的世界,粉色是只有壮汉才能够穿的,因为粉色,是鲜血浸染的颜色。这也是男人为何喜欢粉色的原因,但是因为妖魔化的理解后,大多数男人
都对粉色畏之如虎,觉得十分的娘炮。
好吧,事实上唐枫穿了之后照照镜子也觉得挺娘炮的。不过毕竟是花了十六积分的买下的,含着泪也忍了,于是唐枫就迈着步子走到了熊宝宝和凌晓晓的面前,淡淡道:“走吧?!”
“师兄,你的包裹行礼呢?!”熊宝宝好奇的问道,身边的凌晓晓也看着唐枫,显然她也很好奇。不过唐枫高深莫测的摇了摇头笑道:“带着呢。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