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尘不扬的火种计划完成,己经又三百年过去。第二太阳系内的炎神族在尘不扬的生育计划奖励下,人口总数从一百五十多亿增加到二百八十亿,血脉觉醒的族人接近一百二十万。一开始的时候,炎神族内各部族之间的族人尚有冲突,但各部族的首领和高层都是觉醒了血脉的炎神族人,知道炎神族内的小部族终将归于一体,所以都尽力消弥冲突和矛盾。尘不扬也尽量做到情理和现实上的公平,一系列的奖罚条例也在不断完善中。本来炎神族原有一系列的族规,但尘不扬觉得那些族规并不适合现在炎神族,所以尘不扬让己经觉醒了血脉的族人重新制定适合现在的炎神族的新族规,保留原有族规中仍然适合施行的族规。
很快,炎神族新的族规就制订完成,并获得绝大部
分的族人通过。族规暂时只有七条:
一、不论有无觉醒血脉的炎神族人,族人之间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不得以任何方式、手段,殘害同族。
二、不论有无觉醒血脉的炎神族人,都不得见死不救。不论听闻,眼见,但知同族遇险,必须相救。无能为力,于事无补者除外。
三、所有族人都必须订立永世传承的血脉契约,自己及子孙后代,永世忠于炎神族,遵守并守护族规,忠于元老会和长老会拥护的族尊。
四、但凡叛族者,族尊发出诛杀令后,族人皆可诛之,亦必须尽力诛之。叛族者,灭其真灵。若所诛之人与第一、第二条相抵触,以第四条为准。
五、长老任免。长老由族人推举产生,或由族人挑战,战胜现任长老产生,任职终身制。违反任一族规,通敌,叛族,谋害族人,以权谋私,渎职,犯以上任何一项,则免去长老一职,永世不得再任长老以上职位。
六、元老任免。元老由族尊提名,由长老会投票选出,或由现任长老挑战并战胜现任元老产生,任职终身制。违反任一族规,通敌,叛族,谋害族人,以权
谋私,渎职,犯以上任何一项,则免去元老一职,永世不得再任长老以上职位。
七、族尊任免。族尊由上任族尊提名,长老会和元老会投票通过,才能任族尊一职。若无族尊提名,则由元老会和长老会共同推举,投票产生。元老会和长老会各拥有百分之五十投票权。族尊任职终身制。违反任一族规,通敌,叛族,谋害族人,以权谋私,渎职,犯以上任何一项,则免去族尊一职,永世不得再任长老以上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