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不如交给熟人

盛少的二手妻 葫芦兔 1172 字 2024-05-20

对方都这么说,若是她还抓着不放就显得她有些做作了。

双手环抱着自己,挑眉回应:“那我算是赚了吗?亲了一个比我还漂亮的男人。”

“那你也不算太亏!”墨子期顺着她的话开起了玩笑。

冉韶华和墨子期两个人坐在吧台前喝着酒,聊起了以前,冉韶华不得不感叹现在的年轻人比他们还会玩。

“你猜28觉得自己很老吗?”

“年龄是女人的禁忌,子期你懂得!”经过接触,二人慢慢熟了起来,也没有了之前客气的模样。

一边聊天一边喝酒,冉韶华发现和这个男人聊天是一种享受。

不知不觉就喝的有点多了,墨子期说自己去个洗手间。

就在他上洗手间的时候,调酒师朝着她的面前放了一杯刚调制的酒。

“美女,这是送你的!”

“谢谢!”冉韶华道谢后,将酒移到了旁边,拿起自己的酒接着喝,一边喝一边等着墨子期,再喝自己恐怕就回不去了,她一向很清楚自己的酒量。

喝下了手中的一杯酒还没来得及把酒杯放下,手腕就被一直修长熟悉的手抓住了手腕。

“冉韶华,大半夜的酒吧寻欢作乐?很开心?”

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了起来,冉韶华转过身子还打了一个趔趄。

有些尴尬一笑:“你怎么知道我在这?”

盛天涯面无表情的回了句:“众目睽睽之下和一个野男人接吻我想当做没看到都有点难!”

盛天涯的一句话把她伪装在外面的壳子全部敲破,因为心寒而止不住的颤抖。盛天涯看到她嘴角抖了一下,眼里透露着我很伤心的讯息。

淡淡的回了句:“这是我相亲的对象!”

不说还好,这么一说盛天涯更加生气了,他逼问道:“这么快就接吻,你是爱上他了吗?”

抓着冉韶华的手更加的用力,手腕上的疼痛令她下意识的想要甩开盛天涯的手臂,可是越甩越紧,干脆放弃了。

任由着盛天涯抓着自己的手腕,脸色发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