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这么多人,死的偏偏是他三个哥哥?
但那又如何,古墓里黑漆漆的,那三人死的时候,他都不在身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听到钟抉的话,杨真抬起头,沉着脸道:“应该在县城,只是,宾尼和卢塞尔一直不见人影,会不会耍什么花样?”
钟抉摇了摇头,道:“应该不会!宾尼是这群家伙的头,所有人都听他的!他应该知道大局,不会乱来!我估计他是不信我们,估计躲在哪个角落里监视着呢!”
“他们的,这群洋鬼子真有钱,真想干掉他们,那样我们也不用钻到地底去涉险了!”想到宾尼手腕上那上百万的金表,老财眼中闪过一丝贪婪。
“老财,这话我们自己说说可以,千万不要被洋鬼子知道,不然,你知道的…”钟抉冷冷地看了一眼老财,不满地道。
老财闻言低下了头,眼中闪过一丝惧意,即是惧怕洋鬼子,也是忌惮钟抉。
别人或许不了解钟抉,觉得其技术好,有领导能力,大局观不错,但是,他却还知道钟抉的另一个优势,那就是够狠!
死去的四个伙伴中,被机关弄死的,只有钟择,其他人,或多或少,都是被钟抉用来探路而逼死的!
这样狠辣的人,有利用价值的时候,你便有活着的希望,一旦没有了利用价值,他不介意除掉你,独吞利益。
一想到此,老财不禁谋划着怎么防范兔死狗烹的那一刻。
就在这时,院子的大门被推开了,一阵匆忙的脚步声传来,只见一个四十岁不到的矮个子青年快步走向了上房,手里提着沉甸甸的塑料袋,里面全部都是熟食。
这人便是钟选口中的老七,名叫徐成,在自个家里排行第七,大家都叫他老七,来到这个团队之后,也被众人叫做老七。
“快来快老,暖暖手!”看到老七冻得缩着脖子,钟抉连忙招了招手,指了指热烘烘的被窝。
他对老七还算比较好,因为老七脑子没有别人灵活,属于少说话多做事的那种,手脚也勤快,为人还算忠诚,他自然要收入麾下,当成心腹。
这次打探消息,他敢让老七去做,却不敢让别人去。
首先,老七忠诚,不会趁机逃走,再者,即便被抓了,那也就抓了,只当是损失了一枚棋子,如果让钟选去做这个,前者他肯定不怕,但是,后者的话,他可不能不顾自己的亲兄弟。
“怎么样?条子都在干嘛?”一个五十岁的花白头发老头问道,这人叫范金,是这个团伙中年龄最大的,但也只有五十来岁,可那一头花白头发,让人误以为是七八十岁。
范金算是这个队伍中经验最丰富的,而且还是技术最好的,只是,就是胆子有些小,不然,他早就是这个队伍的头儿了。
听了范金的话后,老七没有理睬,先是将手伸进被窝暖了一下,然后喝了一杯底烈酒,这才拿起了一个猪蹄啃了起来,十几秒后,他才开口,打了个嗝,道:“跟以前一样,只不过,守得更加紧了!最讨厌的是那群专家,他们不走,警察只会守得更紧!”
“县城呢?听说那群警察似市里调过来的!”范金道。
老七又啃了一口猪蹄,含糊不清地道:“不错!市特警大队大队长刘江带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