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警笛声传来的是对众位大佬们如同催命符一样的声音,在场的所有人都慌了,如同没头苍蝇一样乱做一团。
在场的众位“大佬”手上多多少少都涉及各种案件,至少一个销赃罪是跑不了的,要是还被其他案件扯上,那就大事件了。
交通工具被破坏,各位大佬只能“脚踏实地”,一部分人做了鸟兽散,一部分人直接原地就蹲下了。
怂,当然是不好的,伤面子,伤面子总比对抗强(是的,逃跑也算拒捕),一般来说只要情节不是特别严重,证据不特别充足,就不会有什么大事情,大不了蹲个两年,出来后还是一条好汉,所以原地认怂,搏个态度良好,基本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反正劳教所也不是第一次去。
而另外一些做鸟兽散的,大部分都是身负重案的人物,要知道03年的销赃罪,3000就够得上判刑,要是销赃5辆机动车(摩托车也算机动车)以上,就视为情节严重,保守一下,5年牢饭是少不了的。
更何况,能当上这种大佬的人,哪个不是本身就有案底的,被逮住了,更是罪加一等。
陈震看着做鸟兽散的一群人,心中暗自“欣慰”,因为阿强同学,就是其中一员,而陈震早早就给他标了一个秘法印记,这样,只要他不离开陈震一公里之外,陈震都能找得到他。
大佬们闹哄哄,陈震则是无声无息,注意着脚步和躲避视野。
这里并不是除了那些大佬之外就没人了,流浪汉和乞丐都会在这里睡觉,这么大的动静,整个棚户区都炸开了锅。不少衣衫褴褛,污垢满面的人都跑了出来观望情况,丝毫不怕被误伤,对于他们来说,还巴不得被警察带走,拘个48小时,这样就能混几顿饭了。
不过,敢于出手帮忙抓人的,那是一个都没有,毕竟,他们已经受够了生活的折磨,虽然并不害怕警察,但这种不害怕并不是有血性,或者理直气壮的不害怕,而是麻木,觉得反正自己没什么可以失去的,所以并无所谓的不害怕。
棚户区的面积并不小,阿强并不怎么熟悉这里的路,经常左绕右绕围着一块地方打转。这也让陈震的“尾行”难度小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