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算年纪,这个时候的彤彤,应该还只有三岁。
她还来得及来照顾她的吧?
前一世,彤彤在疗养院服侍了她十二年,现在就换她来给她一个无忧的童年吧!
“汪院长,这些衣服都是我的,洗干净的、九成新的衣裙,我知道院里有一些大孩子,您把这些给那些大孩子吧!”
“另外如果可以,我想领养一个孩子。”
汪院长看着眼前这个,自己都只能算是大女孩子的周爱佳,沉稳地说,她想领养一个孩子时,眸子里的惊异之色,掩都掩不掉。
“这?周小姐,冒昧的问一句,你应该还没结婚吧?”
“是的,不过快了,我已经有未婚夫了,年底我们就会结婚,我知道我现在不符合领养的条件,我也没有想过,现在就把孩子领走,我可以先出钱,养着她,等我和先生结婚了,我再来办真正的领养手续,可以吗?”
“周小姐是想领养哪个孩子?听你的口气,像是早就看好了?”
汪院长的语气,不免更加怪异了起来,福利院很多的孩子,都是未婚产子后不能养,偷偷抛弃在门口的。
汪院长此刻已经忍不住在想,周爱佳是不是也是未婚生子大军中的一员,现在想要认回自己的孩子了?
周爱佳知道她这么贸然的来,又说了这样一听就很值得怀疑的话,汪院长心里肯定会有联想,但是她不打算解释。
要是说出她不认识彤彤,就是想要领养她的话,一来很没道理,二来就算是她和沈央现在就结婚了,除非证明他们中有人不孕不育,否则也不具备领养条件的。
可汪院长是好人,如果她误以为自己是彤彤的亲妈,纵然自己和沈央看上去,不符合收养规定,可现阶段对于领养的规定,也不是非要那么严格。
毕竟福利院的开销,也是很大的,如果有人确定会对孩子好,孩子被领养过去,肯定是在有父母的家庭中成长的,更健康一点。
周爱佳打的,便是这个主意,所以她很坦诚地点了点头,
“是的,汪院长,我想领养彤彤,就是那个右手长了六根手指头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