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沈琳现在还在学裁缝,等学成了,沈央拿一笔钱,给她在乡上开个裁缝铺子,不说手艺有了,钱财和生计,也是有着落的。
所以沈琳只会好嫁的很。
可沈冲就不同了。
他是男儿。
男孩子就该顶天立地,撑得起家门。
大儿子沈央已经出息了,现在在外头发展的挺好。
王爱梅也从来没想过要把大儿子,从外头叫回老家来。
更知道这些年家里好过这么多,全靠大儿子在外面打拼撑着。
可沈央年纪也不小了,总要成家立室的。
这一旦成家了,下头沈冲要是还没立起来的话,不免就要让儿媳妇有机会说嘴。
总不能让以后的媳妇说,他男人赚的钱,全给贴补了兄弟姊妹!
王爱梅也是个要强的母亲。
但凡不是个身板坚强的女人,在丈夫意外死了,身上还怀着身孕的情况下,也不能把一个家,给硬支楞了下来。
还砸锅卖铁的要送沈央去上学。
所以王爱梅从来不是一个蛮不讲理的人。
可虽然如此,她一直以来的生活的艰难,加上寡母带三个孩子的处境,还是令得她骨子里,有很多的想法是要强和固执的。
比如他要给沈央相看一个,大度、爽脆,干净利落,还能干的媳妇来。
能替她把外头工作的大儿子的生活和身体,都照顾的好好的。
又不能嫌弃他家里还有弟弟妹妹的这点拖累。
要有长嫂的气量和度量。
不能太小家子气,因为儿子是在城市里工作的,这个儿媳妇肯定是要跟着沈央一起,到城市里去生活的。
所以这就需要媳妇既能干,又不至于太丢沈央的面。
为这,王爱梅没少四处八方的偷偷看人。
最后才选中了后头山崖寨子里的,那朵最能干的金
花。
整个大山上的十八寨子,就出了三朵最耀眼的花。
王爱梅相中的,就是这其中之一,名字就叫金花。
这个金花不但细腰腿长,而且屁股也大,一看就是好生养的。
虽然没有上大学,可人家也是上到高中毕业的,没去读大学不是因为考不上,而是考上了,可那年她老母亲重病了。
家里弟弟还小,不能顶门立户,这才放弃了出大山继续读大学的机会,留在了寨子里。
所以王爱梅觉得,金花配给儿子,肯定比那些识不得几个字的女娃要合适的多,毕竟用儿子的话说,要能说话说得到一起的。
都是上过学的,不就是能说到一起了吗?
加上她早早就顶门立户的撑起了家,虽然老母亲有点病,不过也算不得多大的拖累。
她既然相中了这个儿媳妇,就不会嫌弃亲家身体不好。
至于幼弟还读书,就更不用提了。
因为就是不和她家结亲,他幼弟现在读书的钱,也是沈央资助的。
只不过这姑娘也是个要强和好的,年年都会在过年前,给他们家送山货。
所以说,算起来,两家早就是有了渊源了。
若是金花成了她的儿媳妇,她弟弟就算要读到大学毕业,那自然也是由他们沈家负担,毫无怨言。
可就算是这样,这门亲,真要攀上去,也不是那么好讲的。
换在几十年前,别说求娶崖山寨子里的一朵花了,就是普通的苗寨姑娘,那也是不外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