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家大小姐汪甜甜。
汪家二小姐汪蜜蜜。
汪甜甜是汪春秋的女儿,汪蜜蜜是汪丁山的女儿。
汪丁山是汪春秋的大哥,兄弟两感情不错,但汪家很穷,两人的父母具在的时候家里就吃不上饭,父母去世之后,两人年纪还小,隔房的叔伯唯恐两人上门要饭,从来不施以援手,两人的处境更加艰难,除了那幢破草屋什么都没有留下。
年长一些的汪丁山当时才七岁,带着三岁的汪春秋,无一人收留,无一人可靠,东家讨一顿,西家混一餐,挖野菜,抓蛤蟆,掏鸟蛋…任何能吃的东西都拿来吃了。
在汪春秋的记忆里,家徒四壁,饥寒交迫,是童年浓墨重彩的一笔,除此之外,兄长忙碌不止,省吃俭用,辛辛苦苦,勒紧裤腰养活他的样子更是一幅挥之不去的画面。
最让他记忆深刻不能忘记的是四岁那年他发高烧,浑身如火烧一般,怎么也睡不着,加上前两天没吃东西,一个劲儿地嚷着要吃鸡。
汪丁山见烧迷糊的汪春秋不停地呓语,高烧让他双颊透出不正常的红晕,以为自己弟弟要死了。
能求过的人都求了,没有求到一个铜板,无法给汪春秋买药,只有隔壁的老大爷施舍了小半碗饭,可却不是汪春秋想吃的鸡。
汪丁山没有办法,半夜去村东头的葛大娘家的鸡窝抓了一只鸡,却被起夜的葛大娘当场抓到,狠狠走了一顿。
这件事情被发现,汪丁山成了贼,被压倒村长面前领罚,打了一身伤。
谁知汪丁山锲而不舍,当天夜里又去透了葛大娘的鸡,这一次汪丁山的运气很好,顺利地偷了鸡,却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踩到抓兔子的陷进,踩到陷进也就罢了,偏偏里面还有一个铁夹子,上面有尖利的齿牙,扎断了他的脚筋。
汪春秋吃到了鸡,汪丁山却成了坡脚。
后来两人长大了,汪丁山到了娶妻的年纪,由于家境贫寒,加上跛脚,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汪丁山,兄弟两整整做了三年的苦工攒了一大笔钱,以高出村子里其他人五倍的价格,娶了胡铁匠的女儿胡英。
然而胡英是个心高气傲的,嫁给汪丁山以后一直不甘心,自己人品相貌出众,比村里许多女孩子长得好,却偏偏是她要嫁给汪丁山这个落魄的穷鬼,还是个无用的瘸子!
平日里对汪丁山极为苛刻,态度倨傲,颐指气使,汪春秋看不惯,汪丁山却甘之如饴。
看不惯这样的大嫂,也说不通这样的大哥,加上胡英是个极有心计的女人,在汪丁山耳旁吹枕头风,鼓动汪丁山同汪春秋吵架,想把他分出去。
汪春秋心灰意冷之下离开,去了漠北边陲之地投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