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既然主帅都点头了,这里就交给我了。”
和林将军一样,云飞军师也没有问李烨要去哪。他同样清楚,北蛮人那边有大能之人。
“不是吧?公子?您怎么一回来就要夺我的帅印啊?”冷血一脸的可怜巴巴,“我这都还没玩够呢!”
“因为我要跑到别的地方去磨砺自身,不会继续在这边盯着,我要是不在这里盯着,大权在握的你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幺蛾子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偷城!把你的人撤回来,明师傅,我们这边,你先看着。”
“诺!对了,公子,其实冷血偷城的计划我看过,我觉得这是行得通的。他那偷城的计划,成功率极高。”
“我知道那样会成功,可是,然后呢?当我们占据了那个点,那个点就会成为一个必争之地!按照盟约,打到冰河之后,继续往北,谁打下的城市就是谁的,这意味着,我们不会有援军,真要是叫了,这个地盘就会一人一半。而且,我们不是将军府。和他们是没法比的。简单一点的说,将军府耗得起,我们耗不起。我们身后的妖兽,是我们立足的根本,能不用,尽量不用。而这么一来,我们才有多少人?所以,稳住就行了。”
“明白了!属下这就将人撤回!”
“嗯!还有!如果机会成熟,把帅印交给铁手,他比较擅长攻坚!你们都是我李家村的大将,一个擅长用奇兵,一个擅长防守,一个擅长进攻。当前局势,奇兵已经没有什么用了,需要擅长防守之人,
而时机成熟之后,我们需要的是擅长进攻之人。所以,你们三个,我会轮着用的,不用担心我会将你们埋没。”
“属下明白!”
把事情交代清楚,又做了一些布置,李烨很快的就带足了补给,穿上了自己那崭新的行头消失在了冰河战场。
和之前的那个时候不同,这个时候当他,已经把那代表着万妖之王的行头转化成了自己的本命甲衣,并对其进行了完善和伪装。
甲衣的完善,其灵感来源于林将军的那一条腰带,他的那一条腰带,虽然没有任何攻击的能力,但是,这玩意却是修行至宝,如果不是这东西是林家的命根子,李烨已经开始想办法将之占为己有。李烨没有宝山确实是没有错,可是,他有无数妖王的本命物啊,只要他把这些本命之物养起来,其功效必然在那腰带之上。至于完善这腰带所需的用料和成本,对于现在的李烨来说,根本就不是事。
至于伪装,李烨的灵感来源于吉利服。那些妖王给他的本命物实在是太乱太杂了。这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凑在一块,怎么看怎么像是一套吉利服。所以,认真的一琢磨之后,李烨干脆直接是把这玩意当
成是吉利服来弄了。
反正,当这身行头弄好了之后,穿上了这行头的李烨,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怪物。或者说,怎么看怎么像是一个野人。
“如果这个时候,手里在抱着一把狙击枪,那就完美了,可惜,灵能枪还不能曝光!”李烨很喜欢自己的这一身行头,因为他很清楚,这一身行头有何用处。
实际上,这个时候的李家村已经能够生产灵能枪了,但是,为了这个世界的人不进入疯狂的军备竞赛,当灵能枪被研发了出来,这玩意就一直是宝器厂的最高机密。除了李烨和极少数的人,很多的人,都不知道这世界上竟然还有这样的东西。
离开了冰河战场的李烨一路往西,不要误会,他不是要去西天取经。而是现在,他只有这么一个地方可去。没办法,往东,是大海,往南也是大海,至于往北,那是北蛮人的地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