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你终于开口了。我亲爱的哥哥,我以为你都忘记怎么话了呢。哥哥,你就不能大度一点么。你看看你运气多好啊。你得到了金刚不坏之体,成了下无敌之人,多荣耀,多不可一世啊。比起弟弟,你的成就不可限量。男子汉大丈夫心怀下,要建功立业,万古流芳的。你有这个资本,你根本没有时间儿女情长的。
而我身体羸弱,能做的就是过好自己的日子。我会给她所有幸福,我们可以生很多很多孩子。为昊家开枝散叶,扩大人口。而哥哥您呢,就去做下人眼中的大英雄,享万民敬仰,百世流芳,成就万世威名。哥哥,这样不好么?”
瞧他的多有道理,加上他自动释放出来的迷人光环,太有服力,让人都觉得自己若是不让的就不够君子。
然而野人并没有君子概念,他对摄魂之术然免疫,故雨的话只会让他更加愤怒。
“你休想,她是我的。”绝不会让。长久的山野生活,教会他的就是直觉,他靠直觉做决定,而他的直觉从来没有辜负过他。
语言策略失败,雨意识到自己的与生俱来的技能对野人无效,便不在巧言令色,冷了脸,宣战:“好,既然你不肯让,咱们就各凭本事。谁能得到她的认可,谁就拥有她。这很公平。”
事实上并不公平,因为他会摄魂,他相信自己的魅力绝对比冰块脸哥哥强,在俘获女子心这方面,他很有经验,也从未失败过。
野人又不傻,心里明白,却不出来。毕竟他没有权力霸着凌悠悠。
雨见野人没有吭声,快速道:“你不话,我就当你认同了。从现在开始,我们谁也不挡着谁,花落谁家,就看自己本事。出的话不许反悔。”
野人气的扭头不看他,谁认同了,从头到尾都是这家伙一个人再。
雨自来熟的拍拍野饶胳膊,“哥哥,让一下,我要看看我心中的美人,几不见,我都想死她了。”
野人气的脸色铁青,这要不是他弟弟,他早一拳砸过去,将人砸飞了。
雨充分施展厚脸皮功夫,挤开野人,进了内卧,看见闭目冥想的凌悠悠,犹如饿狼看见了肉,就要上前动手。不过他忘记了,修炼中的人自带防御,有人贸然靠近,护体防御立即开启攻击模式,将雨震退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