翊安与颜辞镜的初见之地不同凡响, 所以格外记忆犹新——上京城外的荒郊野岭。
那时她跟齐棪的婚期在即,已经搬入公主府中住了一段时日, 闲得无事可做。
当时各大茶楼都在传,城外的山上有只湖蓝色的兔子, 体型像狗, 喜与人亲近。
许多人都说亲眼见过,墨客作诗, 画手做画。
一时间传得有模有样。
翊安自不会放过这个热闹,整理行装, 话不多说, 拉着挽骊进山寻兔子精。
可悲的是,那日她俩从早找到晚,累得差点死在山上, 连兔子毛都没见到一根。
想来又是闲人们信口雌黄, 编来逗人一笑, 骗的就是她们这种傻子。
“骗我?”翊安站在荒草丛生的土坡上指天发誓:“等我回去,我要拔了他们的舌头!!!”
挽骊及时地补充道:“找不着路了, 回不去。”
“啊?!”
深山里的景色大差不差,怎么走都寻不到来时的路, 干脆放弃, 坐下歇息。
翊安有挽骊在身边,有恃无恐,总归不怕被狼叼走。
颜辞镜就出现在此时,风尘仆仆地从山上下来, 朝她们温润有礼地一笑。
白衣玉面,清俊脱俗。
翊安觉得那兔子若是雄的,成精后八成就长这样。
她主动搭话道:“这位公子怎么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