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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许可证是出口许可证。如果他把太空武装飞船放到国内生产,那么如果有外国客户想进口,海关必须要放行,不能阻拦。

还有,这些高精尖产品的生产,不受国家的监管。

至于税收方面的优惠,很简单,延长新星空公司享受到的减免税的优惠期就行了,怎么着也得延长个七八年吧。

吕惠文听了孙泽生的条件,只觉得后槽牙往外冒凉气。

税收方面的优惠还则罢了,除了要求的时间有点长之外,还是有很大的商量余地,可是许可证的相关要求,可就有点大了。

国务院对工业的管制还是相当严格的,很多据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是不允许民营企业涉足的,比方说原油的开采和进口,还有像军用飞机的生产和制造,导弹什么的,全都是由国家层面垄断。

别说是太空武装飞船了,就算是民用的太空飞船,搁在以前,也是不允许民营企业插手的。孙泽生主要是技术太先进,又把生产基地放到了刚果(金)和南苏丹,中央政府手短,够不着,再加上,还要在这方面,有求于孙泽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权当没有看见。

可是一旦允许孙泽生在国内建厂,那可就是在铁幕上破开了一个洞子,就像是当初国务院颁布条例,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太空领域一样。

严格说起来,孙泽生这次的要求跟上次国务院松口,性质还有极大的差别。上次国务院的条例,强行规定必须要有一半的国有资本参与其中,民营资本才能够进入组建和太空产业有关的公司。

这一次,孙泽生明确地要求国家不能对其进行监管,也就是说国有资本是否能够参与进去,不是国务院说了算,而是孙泽生说了算。除此之外,监管部门还没有权力对其进行监管。

这简直就是一个独立的经济王国。

相比之下,税收方面的优惠几乎就是小儿科了。

如果换成是别人提出这样的要求,吕惠文早就唾他一脸口水,但是对孙泽生,他还真不敢这么做。

撇开孙泽生所拥有的技术优势不谈,单论现实条件,孙泽生已经在刚果(金)和南苏丹生产了多艘太空飞船,还生产了很多高精尖的军事装备。这些东西的生产,华夏政府可是一点辙都没有,想批准都没有地方批准去。

这次如果华夏政府不答应孙泽生的请求,孙泽生最多继续把这些高精尖的产品放到国外生产,孙泽生所蒙受的损失微乎其微,但是太空发展总署以及中央政府所蒙受的损失可就大了。

一旦孙泽生把生产基地放到国内,哪怕只是把新星空公司的部分产能放到国内,对华夏的促进作用都将是显而易见的。促进就业,利税等方面可以放到一边,单说华夏采购太空飞船都会方便许多,技术的交流也会便利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