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在交往二十天左右,你每天晚上,都会把作业拿到我的公寓来。
我问你为什么?
你只笑,然后揉揉我的头。
等我们同居了你才告诉我:“因为当时你每次和我出去散步,或者去玩后,第二天就很疲惫。我以为你不喜欢,但是我每天都想见你,想牵你的手,想吻你。”
你眸子里温柔快要溢出来了,我看着像一片海,好深,好迷人。
我想我一定又红了脸。
我还是害羞,当你眼里只有我的时候。
怎么会不喜欢呢?
我只是每次不得不加班加点的画稿子,谁叫我想多一点,再多一点和你在一起。
我超级喜欢和你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的,超级喜欢和你在厨房煮东西,甚至我喜欢和你用同一个杯子喝水。
我们就像是家人,又比亲人更亲密。
我短手短脚,胖胖的,白白的,招女孩子喜欢。
你长手长脚,瘦瘦的,白白的,招女孩子喜欢。
她们把我看成弟弟,把你看成男朋友候选人。
你怎么能这么优秀,又帅呢。我有时候超级想要把你藏起来,有时候又觉得你就该被人欣赏。那是你的魅力。
真想要你被标记上我的专属!告诉大家,你名草有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