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情歌和中国风,
其实相比于快歌和暗黑风来说,
难度还不是周杰伦的顶峰。
在周杰伦之前,
陶喆把西方流行了很长一段时间的rb原封不动引进华语乐坛。
陶喆是真正意义上做这件事的第一人,
居功至伟。
rhythbes,说穿了就是节奏布鲁斯,
这种音乐形式考验两点,
作曲能力,
演唱。
陶喆是有天分的,
扎实的西方音乐功底让陶喆做这件事游刃有余。
可惜的是,陶喆想做的是华语音乐,
字正腔圆的中国字其实很大程度上阻碍了rb的演唱部分,
初听陶喆的歌其实是很别扭的,(久了习惯了其实还好)
清清楚楚的发音反而让节奏蓝调的随性感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