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真生气了?”
“只是闹着玩的嘛!再说了,我很无辜的呀。你该听到的,从始至终,我都说你好话来着。”
林晓欢抿了抿嘴,不屑地撇过头不看魏夜风,“你还不如不说!”
极力地表彰他的好,就是在渲染她的恶劣。然后借别人的嘴巴说她这样的女人不能惯着!
甩开魏夜风,林晓欢迈着大步继续往回走。
魏夜风虽然强壮,但大包小包的,追起她来,还是很费劲的。
于是,他干脆定在原地,在拥挤的美食街里,嚣张地喊道:“林晓欢,我可以认为,你是在承认你是我媳妇儿吗?”
林晓欢身形一颤,在缓过神来之后,连头也没回,干脆红着脸跑掉了。
魏夜风站在原地,脸上瞬间绽放出灿烂的笑容。
从欧洲来到a国,即使他拼命地重温母语,也无法理解过多的精髓。
比如说‘媳妇’。
他的字典里,有,有未婚妻,有妻子。却单单没有媳妇这个词。
他知道它的含义,却无法将任何一个女人和这个字联系在一起,除了林晓欢。
他曾经的女人,或高贵,或雍容,却没有灵魂。
魏夜风发现,他一瞬间喜欢上了这个称谓。尤其出自一位淳朴的大妈口中时,听起来暖暖的。
媳妇,林晓欢,媳妇,林晓欢……
想想就开心。
“媳妇儿!等等我!”
……
为了防止魏夜风得了便宜还卖乖,林晓欢决定,干脆晚上宅在宾馆里算了。
魏夜风听了她的建议,诡异一笑,并没有反对。于是两人在风风火火地扫荡完小吃街后,便乖乖地回了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