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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看起来却是对亨利的个性一点都不意外,他回头来对着雨果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很高兴认识你,现在看来,我可是挣了一个大便宜,他们绝对要羡慕我了。”

雨果听得出来,这里的“他们”应该是指百代唱片的竞争对手们。此时雨果终于认真打量了眼前的罗杰,其实他不是光头,脑袋两侧是有头发的,只是发际线已经退后到了后脑勺,这让整个脑壳都光秃秃的,灰白色的头发不知道是年龄原因还是原本的发色,高耸的额头上布满了皱纹,一双并不大的眼睛满满都是笑意,却让人看不清楚他的真实情绪。罗杰应该是五十岁以上的年纪了,又是身居高职,可以想象,他应该是一位老狐狸,这种大公司的领导层没有一个是糊涂人。

“是礼包还是炸弹,谁知道呢?”雨果笑呵呵地用一个小幽默做了回答,表示了自己的谦虚,这让罗杰呵呵笑了起来。

在黑色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不想这居然是那种生皮革的硬沙发,坐下来海绵根本就陷不下去,倒让人有些意外,也可以看出罗杰个性的一角。玻璃桌面上摆放着一份报纸,雨果视线余光留意到了,赫然是“纽约时报”,而翻开的页面并不是头版,而是娱乐版,娱乐版的头条十分醒目,“横空出世的摇滚乐队:荣耀至死!”写到乐队名称时,用红色的字体渲染,显得很有冲击力。

佩德罗、阿方索等人也都看到了这份报纸,不由都露出了欣喜的表情,彼此交换了眼色。

这篇报道今天早晨乐队成员都看到过,让他们很是开心了一阵。这篇由“纽约时报”进行报道的新闻,简单描述了乐队过去三个月来创造的壮举,并且对乐队表示了赞扬。

“这支叫做荣耀至死的乐队,国庆节之后从旧金山出发,一路横跨美国进行公路巡演,抵达了纽约,他们曾经在百万人口级别的大城市进行演出,也曾经光临仅仅只有数千人的安宁小镇,甚至还曾经在公路边的加油站进行临时演出,他们从来不在意观众的多少,但却用自己最精彩的音乐打动了观众,掀起了一股狂潮。他们在仅仅只有一名观众的街头完成了正常演出,他们也和三五名音乐爱好者一起尽情高歌,他们亦在数百名观众面前与其他摇滚乐队联手奉献了精彩对决,他们还在纽约街头引发了观众炙热的欢呼。

从西海岸到东海岸,从阳光明媚到寒风刺骨,从一名观众到三百名观众,荣耀至死将这一段旅途变成了属于他们的舞台!这个舞台,独一无二。”

这只是“纽约时报”中对乐队夸奖最浓缩的一段精华,在报道之中记者提到了,乐队将整个公路旅行变成了自己的舞台,这是一种全新的尝试和体验,不局限站在高高的架子台上,也不局限台下观众的炙热欢呼,乐队将旅行本身就变成了自我锻炼、自我升华的舞台,将摇滚精神融合到了自己的实际行动、自己的真实生活里。这种精神也使得“荣耀至死”这支乐队成为了最近两个月以来各大城市音乐爱好者们茶余饭后热烈讨论的话题,甚至诞生了一批愿意追随乐队的死忠粉丝,这俨然已经成为了一种现象,让人刮目相看。

荣耀至死昨天在格林威治村的演出,也引起了一阵骚动,这使得乐队很快就成为了媒体记者眼中的焦点。

不过目前而言,荣耀至死依旧只是一支地下摇滚乐队而已,刮起的旋风能够持续多久依旧是个未知数,而且没有出过专辑,也没有正式宣传,所以媒体仅仅是当做一个近期社会热点来讨论而已,算不上真正取得了关注。

“纽约时报”并没有专门提起荣耀至死队伍之中包括了雨果这名近期炙手可热的演员,单单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了。虽然“洛杉矶时报”是没有放过这个细节,但西海岸和东海岸之间的差距还是显现了出来。

罗杰阅读了“纽约时报”的报道,这不稀奇,他将报纸留在了桌面上,显然是有他用意的。尼尔和雨果交换了一下视线,他们虽然也很喜悦,但冷静还是占据了主要思绪,毕竟对方可是百代唱片的高层,手中握有乐队未来的生杀大权——还有亨利这名潜在经纪人的未来合作走势。

果然,罗杰走了过来,就指了指桌面上的报纸,“我今天看了报道,倒是对你们这一趟公路旅行多了兴趣,愿意进行巡演的乐队数不胜数,但能够坚持到最后的本就没有多少,而不仅坚持下来还制造了如此炙热话题的,估计也就只剩下你们了。”

罗杰就这样直接切入了话题,倒显得很干脆,可以感受得到他的诚意,“所以我有些迫不及待想要见到你们,看看到底是一支怎么样的乐队,又是怎么样一路走到这里来的。”

罗杰说话的时候,视线有意无意就落在了雨果的身上,似乎在等待着雨果的回答一般,但这时尼尔的声音却响了起来,“这一趟旅行看起来很困难,但其实没有报纸上说得那么复杂,我们只是单纯喜欢音乐,单纯想要享受表演,所以一路就坚持了下来。不然我们的行程也不会那么慢了,三个月才完成横跨美国?这可不是一个值得炫耀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