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曾经听人说过,世上确实有人能躲避枪击,然而现实中却从未见过,至少这种人绝非平江当地的小黑帮所能驾驭的,单凭这一点就能断定,这个恶心的邋遢男,跟这起案件没有丝毫关系。

这个时候,她不能妥协!

并非因为公事而是为了自尊,如果现在反口说“这个案子跟你无关”,刚才又是装醉又是拔枪的,不就等于自扇耳光?

“有本事就开枪!开枪啊!”

自幼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上学时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是无数男生拼命追逐的对象,在警队里更是被称之为铁血警花,年仅24岁担任市刑警支队队长,甚至是全省警队里最年轻的警官之一。

她的自尊和骄傲一直高悬在金字塔之巅,所以她不能妥协,何况对方片刻之前还是嫌犯?

林凌怒不可遏的转身,原本指着后脑勺的枪口,此刻正对眉心。

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再次超出她的思维极限。

秦焱看了她一眼收回拿枪的右手,双手如同幻影般跳跃,短短不到三秒时间,那支92式被拆分成零件丢在地上。

拆枪很容易,每一个警察在学习射击之前,必须先学习枪支的基本构造,其中就包括拆枪。

但是!

不到三秒把92式警用手枪拆分,这种速度是林凌无法想象的!

身为市刑警队队长,她对枪械的掌握能力堪称精湛,92式拆枪速度最快四秒出头。别看这四秒出头和不到三秒差距没多大,这就好比百米短跑,破十秒记录这么多年,却始终没人能破9秒。

最离谱的是,在秦焱拆枪期间一直盯着她,也就是说他没看手枪,相当于是蒙着眼睛拆枪。

林凌觉得心脏在不停哆嗦:她的92式拆枪速度是四秒出头,比对方慢了一秒多。如果换成蒙眼拆枪,这个数字最少还要延长两秒,那么对方等于比她快了一倍出头,他还是人类吗?

“无聊。”

把一堆零件丢在地上之后,秦焱再次向夜幕中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