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页

“看到你脸上的鞋印,我已经知道什么叫抽脸了。”

“王八蛋!你……”

乔逸辰再也没法故作镇定了,恼羞成怒狠狠一挥手,对手下的黑衣人喝道:“只要留一口气就行了!”

刷!

十多名黑衣人纷纷抽出唐刀,其中四个最强的,则是先迅速向秦焱冲来,在冲刺的过程中取出武器。

咔嚓!

就在乔逸辰喝令动手,四名黑衣人持刀冲来的同时,坐在酒吧外沿的秦焱一个空翻到了酒吧里侧。

下一刻,清脆地金属撞击声传来,两个黑洞洞的枪口瞄准大门方向,四名黑衣人嘎然止步。

此时,秦焱双手分别拿着一支枪。

枪一点也不可怕,只要在视线范围内,就能通过对方的枪口指向判断射击位置,进而做出相应的规避。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五六重天的实力,都能凭借快速的反应有效规避手枪子弹。

然而有两个问题必须注意。

首先得看开枪的人是谁,就好像同样是手枪,林凌用手枪威胁不到秦焱,秦焱却能用手枪打伤七重天的葛城,相同的武器在不同的人手里发挥的威力也不一样,所以枪在秦焱手里足以让八重天高手忌惮。

可是,对方的高手有将近二十人,其中已经表现出八重天实力的就有四个,他一个人能干掉几个?

是什么让四个八重天高手止步不前呢?

这就是第二个问题了,因为秦焱手里拿的武器,不是射速低、弹容量少的手枪——这两只枪他曾经用过,在烂尾楼狙杀三十多名黑帮分子时用的,一支是突击步枪,另一只是高爆手枪。

最重要是,这两支枪的外形看起来很超前,跟现在任何一个国家,普及和展示出的武器都不同。

很显然,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把最先进的科技示人,“天命”几乎能跟超级大国的幕后组织抗衡,作为“天命”十四大战将之一,秦焱手里有一些比较先进的武器,也是情理之中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