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一看,熟人啊,这不是上次在之江折戟沉沙的黄记者么?上回这人去之江采访撞人案,结果因为洪记者被自己坑了一把,他也受了连累,被自己弄得是灰头土脸,狼狈而走,这会儿出来,估计是新仇旧恨,齐上心头吧!
不过,麻烦你动动脑子,要斗嘴也选个你自己的主场好不好?李海冷笑起来:“黄记者啊,好久不见,话说你想告我什么呢?你前面就是丁律师,不妨赶紧咨询一下,看看能告我什么,好不好?最后忠告你,当记者也最好读些法律,法盲可怕啊!”
说完,转身进了法院,朱莎一言不发,带着一行跟上,只是临去前冷冷地盯了丁丽律师一眼,显然之前这位丁律师不给面子的行为,已经让朱莎心中怒火燃烧了。丁丽却没顾得上还击,因为她被黄记者给气到了,李海说得一点都不错,你一个记者和律师吵架,说什么不行,非要说我告你?你连个罪名都不知道,在那叫什么告啊告的!你哪怕说我曝光你,也好啊,真是猪队友啊!
今天这个案子,法院方面也知道关注度很高,发了一堆旁听券出去之外,更是腾出了民事一庭,还特别布置过,场面搞得很不错,要不是考虑到当事人的要求,没准还会搞个现场直播呢。
一坐下来,朱莎便转头看了看李海,点了点头:“李海,法官的工作做得不错。”李海眨巴眨巴眼,他事先也不知道法官长什么样啊,怎么朱莎一进来就这么说?他朝着上面看了看,发现主审的法官是个三十多岁年纪的男人,也没看出有什么特别来。
赵诗倩也很疑惑,直接就问了,朱莎低声道:“我们这个案子,法官个人的观感也是很重要的因素,一般来说,男人,尤其是年纪比较轻的男人,对于美女拉拉关系的容忍度比较高,不会有特别的恶感。象这位,就会下意识地对我方有好感。”
李海这才明了,敢情还有这种窍门啊!估计这是王家背后做了工作,人家底蕴深厚,肯定也是咨询过资深的律师了,才会有这样的选择。这也就是王家这样的家族,才能有这样的条件,一般人进了法院立案,就连案子交到哪个法官手里审,都做不来主,还挑什么挑?所以朱莎所说的这个窍门,其实适用程度也不广,错非她这样经验丰富的大律师,一般律师根本用不到这样的经验。
庭审自有一套程序,书记员检查双方的身份,宣读起诉书,双方律师发表代理词,提交证据目录,一道道下来井然有序。朱莎在读代理词的时候,李海就盯着丁丽还有那几个记者的眼神,果然见他们隐有惊喜和得色,显然己方的代理词,确实是被他们提前得知了。
也因此,质证阶段,也就是对于证据的真伪有效性的辨析阶段一开始,丁丽就咄咄逼人地抢先发难:“原告方提交的,证明我方侵犯名誉权的证据之一,也就是某期南国旭日的报道,不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此言一出,庭上庭下都是一片哗然,那篇报道可是白纸黑字写在杂志上的,怎么居然不能作为证据了?
第360章 这不科学
李海便知道,这必定是代理词泄露的后遗症了,否则谁会在这种问题上发难?不过他也有点好奇,这上头能挑出什么毛病来?
只听丁丽道:“那一期的报道之后,有热心读者来信指出,文中出现了两个错别字,所谓的林荫大道,依照最新的汉语官方解释,应该写作林阴大道才对。因为这个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我的委托人花费了很多时间进行查证和辩论,更请教了这方面的权威学者,直到最近才得出了结论。我的委托人接受了热心读者的建议,决定在最新一期的杂志上,刊载更正和道歉声明。最新一期的杂志,今天凌晨刚刚出印刷厂,分派给各个发行点发售,也就是说已经公布于众了。”
她一边说,一边扯出一份杂志来,交给法警,提交到法官那里,与此同时,丁丽身边代表南国旭日杂志社出席的两名记者,都对着原告这边露出了得意的笑容,尤其是那位黄记者,眼睛死死盯着李海,极度期盼他脸上显露出错愕惊慌,好让他出一口恶气,要知道他上次在之江被李海折腾得不善!
其实,李海倒是很想装装样子,且让黄记者先爽一爽,待会打起脸来会更舒服。可惜赵诗倩没个城府,急匆匆地问朱莎:“朱老师,这算什么?”
朱莎泰然自若地低声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是个小把戏,想要打一打我们这边的士气而已,目的还是给下个阶段的法庭辩论做铺垫。你们都学着一点,这就是经验,看我怎么应付。”赵诗倩一听说只是个小把戏,立马就安心了,冲着对面翻了个白眼,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李海不由得叹气,都象你这么藏不住事,那就真的没得玩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