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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莎却不看李海,呷了一口威士忌,神色比刚才还矜持端庄了一些,只有嘴角还挂着淡淡的笑容,不晓得在想什么。

李海无奈,林沐晨打从一开始,就一直在试图阻止他走黑道的道路,为此不惜苦口婆心威逼利诱。对于这份心意,李海是很感激的,不过他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混黑道的。上千亿规模的基金会,这能用简单的黑道来概括么?

正不知该如何应付林沐晨,朱莎忽然把手中的酒杯一扬,冲着李海道:“行啦,算你厉害,赶走了一个为我写歌的男人。那,你该怎么赔我?要不,你也上去给我唱一首歌,我就原谅你了。”

此言一出,最惊讶的倒不是李海,而是林沐晨,她看待朱莎的眼神,简直不能用惊讶来形容,而是惊骇了!因为这很明显,一个女人对男人说这样的话,就只有一个解释,这个女人是在给男人机会追求她!当然,作为当事人,朱莎是已经有点喝高了,而李海在她心目中,早已占据了无人能比的位置,她根本就没意识到这话,这态度,到底有什么问题。

而李海呢,他也没意识到。他情人虽然多,正经谈恋爱追女孩子的经历却不怎么样,那几个情人都是在特殊情况下和他搞到一起的。他压根就没发现朱莎这状态意味着什么!而且他更加头痛的是,为朱莎唱歌?自己从小就是五音不全,学了神打和神通之后,也没有得到这方面的技能点,要怎么唱歌?这不是赶鸭子上架么!

正在犹豫着,朱莎带着诡异的微笑,把一张犹如女神般美艳的脸,凑到他的面前,吐着淡淡的酒气和香气,小声道:“你要是唱得好听,莎莎姐奖励你哦!”

第574章 一去不复回

后来,李海在和朱莎回忆到这一刻的时候,尽管俩人的表述不尽相同,但相同的一点是,俩人都承认,“如果”林沐晨在那一刻,没等李海答应,就直接伸手拖了朱莎走人,离开那家酒吧——那么,以后俩人之间的关系,很可能就走上了一条截然不同的发展道路。

可惜,“如果”之所以引人入胜,其魅力正在于没有发生,仅仅停留在“如果”这个阶段,这样才能让人们把最美好的想象,全都送给“如果”,把它变得越来越引人入胜——在林沐晨还在犹豫要不要出手的时候,李海已经一手拉着朱莎,走到了那小小的舞台上。

朱莎酒意有点上头了,被李海拉着,虽然有些莫名其妙的,脑子里却转不出一个明确的想法来,只是傻傻地任凭他拉着自己的手,带到舞台上,在最高的一张高脚椅上坐下。

识相的灯光师马上打了一束追光过来,照在朱莎的身上。无数低声惊呼和吸气声,从酒吧的各个角落里响起,此刻朱莎的美貌令人震惊!她本来就是美艳过人,只是平素的严肃和矜持,让她更多的是拒人千里的高贵冷艳,而此刻,带着迷茫的笑容,娴静安详的醉态,坐在高脚椅上的朱莎就像个藏在云雾中的女神露出了真容一样,令人炫目!

就连李海,仰望着朱莎的脸,也为之失神,这是他无数次在课堂上仰望着的美丽面庞啊!有这张面孔在,枯燥的法理学也变得有趣起来,阴森的刑法学也变得阳光起来,就连最令人云里雾里的知识产权法,也变得可亲多了。而现在,他却单独面对着这张美丽的面庞,准备对她唱歌!

幸好,灯光是集中在朱莎的身上,全场的焦点,也都在朱莎身上。再加上神力护着神魂,清心咒也用上了,李海才能面对着朱莎的注视,保持声音稳定:“我五音不全,我不会作曲。但既然你想听,莎莎姐——我就唱。”

“经过了许多事,你是不是有点累——”一开腔就走调,又没有乐队的伴奏,以至于大多数人都茫然相对,根本没听出来唱的是什么,还以为是李海的原创呢!过了一会,才有人想起,原来是一首老歌,跟往事干杯。

“什么!你说他唱得是跟往事干杯?别逗了,哪有走调走得这么离谱的!哈哈哈~呃”当即就有人大声嘲笑,不过刚笑出声,就被旁边的伙伴一把捂住了嘴巴,紧张兮兮地警告:“你疯了,不看看人家是什么人!刚刚那些都是这一片最狠的混混,结果人就打了一个电话,那些混混直接就退散了,连一句撑场面的狠话都不敢撂!可见这唱歌的小伙子有多凶多狠了!你敢多事,小心没命看到明天的天亮!”

性命攸关的信息,总是传播得最快的,酒吧里顿时寂静无声,所有人都一脸虔诚地端坐着,静静聆听那地狱魔音一般的歌声。唯有林沐晨,不得不捂上耳朵,腹诽不已:“早知道就快点伸手拉住他们了!不会唱就别唱嘛,老实承认就是了,上去这种唱法,这不是丢人,是杀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