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
萧奇的另一个大杀器——封闭型的应用程序商店平台,也随着广告的推出,开始了自己的起步发展。
在欧美韩日这种发达国家里面,尊重知识产权,使用盗版的观念,虽然随着网络化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但现在还不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那时欧美的正版使用量都下降到了一半。
现在不同,占据80的大部分人仍旧习惯了利用正版,用正版来鼓励开发者们创新。
萧奇深信,越是精美的游戏和应用程序,就越能卖出高销量,也反过来能促使程序开发者们更加专心和认真的去努力开发,由此形成良性循环。
所以他也不贪心,还是选择了70:30的分配比例,即除去了税收之外,程序开发者获得应用程序贩卖70的收入,drea ad应用程序商店获得30的收入。
如同当年的苹果音乐下载商店一样,现在没有几个人会看好drea ad应用程序商店的前景,但萧奇却知道,drea ad应用程序商店却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程序和用户的不断增加,获得越来越多的收入。
而且萧奇早已用了23个各式各样的专利,将应用程序商店的各种特征进行了注册,以后不经过萧奇的同意,谁也别想在平板电脑上用类似的网上商店平台规模化的销售软件。
要嘛就绕开这种方便简捷的商店模式,要嘛就乖乖的给萧奇缴纳费用,别无它法。
还别以为这种专利是说笑的,当年ebay不就是因为“用银行卡结账网络支付”的方式,结果被一家不知名的小公司告了么?
理由就是这种设想,已经被他们注册了专利。
坑爹吧?
只是设想就敢注册专利,人家ebay好歹是实践的先行者啊!
可法院最后判决的却是小公司胜利,ebay赔偿了一笔天价的专利使用费,才得以脱身!
所以萧奇理论和实践都已经注册了专利后,就专门等着国外的公司来自投罗网了,他们可没有中国公司的能耐,可以肆无忌惮的白白用专利,资本主义社会,每样东西都是要给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