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夕何夕是个好地方,心情好就接接客,心情不好就走人,随便走走。
等钱挥霍光再回去。
我用一点小钱养了一群小妖,全是被我骗进来的,我们每天不停地换衣服,喝酒听戏吃肉唱曲,每次呆腻了就走人,随便走走。
只是想出去,随便走走。
可是也不知道该走去哪里。
我觉得活得没一点劲头,太不潇洒了,我不能这样,于是我决定去死。
就是同一天,我遇见了柳絮之。
他真的来的刚刚好。
我给自己订了个目标,我要让他爱上我。
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太孤单了。
我开始故意和他偶遇,说实在的,他除妖的手段可真落后,又温柔又拙劣,明明是一群不知悔改的坏妖,他却相信他们能浪子回头,我看不下去了,我上去,一脚踹死一个,这样才得劲,我真的不知道他为什么生气,我明明在帮他,他不领情就算了,装什么清高?
哦,后来我才知道他只是不喜欢我用力过度。
为了勾引他,我对他说,我喜欢你,其实这句话是真的,我对他一见钟情,见色起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