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这话一说,我心理面咯噔一下:怎么着,还想让我负责任不成?!
没等我说话,珍珍接着说道:张哥,我知道北京不好混……但是我真的很想留在这里唱歌,那个合唱的机会,求你一定要跟老板说,带上我呀……
说道这里,我这下子踏实了。嗯,原来如此,因果关系呼应了。
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为了争取这样一个能够继续登台的机会,这个北漂的漂亮女孩子就愿意付出这么大,而且还不是跟酒吧的经理和老板,仅仅是跟我这样一个驻场歌手。什么心理?什么逻辑关系?
或许,她觉得自己攀不上经理和老板,想要从我这里当做跳板?高手啊……
想到这里,我忽然意识到,尼玛照着这种节奏,照着珍珍这种办事态度,尼玛九成九跟文艺亮已经睡过了啊,那我不是给让这个王八蛋刷锅了?
他妈的有句话真的不假,出来混总是要还的!雪琪那里算是我把他给坑了,但珍珍这里我终于给丫也刷锅了!
虽然这是明摆着的事儿,我还是特傻逼的问了一句:对了,你和亮亮,到底是啥关系?
珍珍低着头,有点苦涩的笑笑。但足足过了五六秒才回答我。
“张哥,我和他没啥,真的……”
嗯,一句话,深藏功与名,我的心理面更加坦荡荡:这尼玛是又是一场简单的生意。本来漫漫长夜,还可以做很多事情,甚至好几次。
我却已经没有了兴致。既然她为了唱歌愿意付出这么多,我也不能太自私了。于是,我挺认真的给她讲了不少关于怎么混酒吧,怎么取悦客人,选什么样的歌受欢迎,以及中场用什么样的台词串场这样的经验。
她听的很认真,而且眼神里面全都是热切。
事后我觉得,自己怎么像是老师给学生开小灶的那种感觉?
一下子,我仿佛觉得自己的形象伟岸了起来。
或许,那些所谓潜规则的导演和制片人,才是有苦衷的吧?很多时候不是他们想要潜规则,而是很多人想要被潜规则,如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