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无奈,就这样子。
至于珍珍她穿着淘来的几十块一件的衣服裤子,穿着几年不换的短靴,贴身是很廉价的超市买来的内衣内裤……
除此之外,我依稀记得她的光洁的皮肤之间,有些深浅的疤痕;她的手型虽然比较细长,但掌心有点干燥甚至能够摸到一层茧子……
这样一个已经二十多岁执意想要在北京生存并且追求梦想的女孩,我不想去猜她过去经历过什么苦难和贫穷,经历过怎样的男人,经历过怎样的漂泊。
我只想说,她对于梦想不惜一切的态度,值得尊重!
所以我决定,能够帮助她的地方,会尽量帮助。当然,她也不用觉得亏欠和感恩,因为她也向我付出了。
我们之间,是平等和公平的!
第九十八章 雷少
关于珍珍能不能在酒吧留下来,我和帅帅在经理面前美言几句。最终,经理同意她在店里面做服务生,每个月有一千八百块钱的工资。而如果她要唱歌的话,这块暂时是没钱的。
可以说,珍珍的目的实现了,而且她认人认的还算准,我帮到了她至少,没遇到骗财骗色的骗子。
我能够眼睁睁的看到,珍珍的舞台经验在一点点增长,她的自信心也在提高虽然每天晚上,她最多只有一首歌的机会,跟我唱对唱歌曲。
在某一个特定的时期之内,珍珍和我的关系比较紧密。有了这份服务生兼职临时歌手的工作之后,她已经不在鼓楼桥南边那家青年旅社住了,而是租住了一个位于东二环以内的隔断平房。但每周都会有一到两天,白天的时候做公交车到我这里。
练歌倒是其次,主要是洗澡和洗衣服。如果我提出需要,她会毫不犹豫的配合我。
所以有的时候,她也会住在我这里过夜。
这种关系怎么形容呢?有点像同事,有点像朋友,但其实更像是炮友。有定期性关系的那种。对,珍珍其实算是我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个炮友吧随叫随到的那种。
记得我曾经开玩笑问她为什么“投靠”我而不是经理或者是其他的歌手,她居然说我唱歌好听,那天晚上第一次听我唱歌的时候就被我的歌打动了,还说,“张哥我跟你在音乐上有点心灵相通一见如故的感觉”。所以,跟我她是愿意的,跟别人不一定。